深圳市龙岗区2024年科技贷款利息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深圳市龙岗区2024年科技贷款利息扶持

发布时间:2024-05-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2024年5月11日-6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期2024年5月11日-6月7日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二)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三)所获得的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生产经营活动。(四)上年度贷款本息已结清的在孵科技企业。(五)以贷款合同、入孵协议、银行凭证等材料为准。
扶持标准

1. 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每笔最高30万元利息补助。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材料

1. 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 与孵化器签订的入孵协议、房租租赁合同(自入孵开始到现在);

6. 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入账回单凭证、还款凭证(每月的对公贷款本、息回单)、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须有每月的本息还款清单)(验原件);

7. 企业贷款用途、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发票或用于其他具体用途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首页附目录,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贷款不可用于企业经营以外的用途,如购置房产或购买基金等。

3.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