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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启动2024年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科技桃花源和创新集聚区内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档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
(三)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已认定的科技桃花源内;
(四)申报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为近两年来首次突破。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交纸质材料。本项目为事后资助项目,最终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2日(截至18:00),申请人需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进行申报,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在预审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请保持项目联系人电话畅通。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5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选用A4纸型打印,按顺序叠放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