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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协会发展若干措施备案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为加强商协会支持项目的备案管理,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协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制定本备案指南。
一、备案说明
(一)备案对象
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与福田辖区经济活动联系密切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商协会(以下统称商协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措施》中落户支持、展会支持、品牌活动支持、海外服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或在区其他政府部门已获得支持的项目,不在此支持范围内。在措施调整期间,已经提交备案资料的商协会,参照本《备案指南》执行。
(三)备案时效
备案项目原则上适用于上一年1月1日后开展的项目,备案申请原则上应在项目实施前30天提交。备案项目受本年度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备案除外情形:落户支持的备案申请时间不受项目实施前30天提交限制,应在商协会完成落户福田辖区后12个月内申报。
二、备案流程
(一)申请。申报单位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下载《福田区支持商协会项目备案申请表》,并按照备案材料清单准备纸质材料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二)受理。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对商协会申请备案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三)初审。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依据项目备案条件对商协会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初审可同时采取查检材料、上门调研或向第三方咨询等方式进行,对申报资料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的通知商协会补充材料。
(四)核准。落户支持、展会支持、品牌活动支持、海外服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项目备案应由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审批,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对商协会申请项目进行审议。需要以福府办名义出具批复件的备案项目,由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核准后呈分管副区长签批,同意备案的,报区委区府办并以福府办名义出具同意备案的批复件。
(五)通知。同意备案的项目由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通知申报单位签领《准予备案回执》,不同意备案的项目由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通知申报单位并作出不予备案的说明。
三、具体要求
(一)落户支持
1.措施依据
《措施》第二条组织发展建设支持中第一款:“经备案,对上一年1月1日后新落户的符合福田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的商协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经费支持”。
2.备案条件
商协会申请备案的新落户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商协会新落户福田辖区,原则上在落户福田辖区后12个月内为有效申请时间;
(2)申报的商协会注册地在福田的企业会员占会员总数不少于30%;
(3)符合辖区产业发展定位或福田区重点支持领域的商协会。
3.备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备案申请表 网上下载(盖章)
2 申报组织的证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新注册证明材料(民政局批复的新注册文件)或迁出迁入证明材料(民政局批复的注册地变更文件) 证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会员企业名录表(含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照样稿1(盖章)
4 办公用房的证明文件(购买或租赁合同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商协会“落户支持”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参照样稿2(盖章)
 
(二)展会支持
1.措施依据
《措施》第二条品牌建设与推广支持中第一款:“经备案,对商协会在本区主办、承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专业展会、博览会,按不超过活动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2.备案条件
商协会申请备案的展会或博览会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举办地址必须在福田辖区;
(2)有利于福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对辖区主要行业和经济发展有导向和带动作用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展会;
(3)国际性的展会或博览会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万平方米,全国性的展会或博览会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
(4)参展企业中,福田企业数占总参展企业数的比例不少于10%,或福田企业参展面积占总参展面积的比例不少于10%;
(5)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且在区其他政府部门未获得支持的项目。
3.备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备案申请表 网上下载(盖章)
2 拟参展企业名录表(含名称、地址、参展面积、联系人等内容) 参照样稿3(盖章)
3 商协会“展会支持”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展会、博览会) 参照样稿4(盖章)
备注:邀请区政府作为指导单位的,需另行提供邀请函及说明材料。
 
(三)品牌活动支持
1.措施依据
《措施》第二条品牌建设与推广支持中第二款“经备案,商协会在本区主办或承办的营商推介、品牌活动、技能技术大赛等对营商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2.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品牌活动支持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方向;
(2)营商推介、品牌活动、技能技术大赛等线下活动规模达200人以上;
(3)举办地址必须在福田辖区;
(4)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且在区其他政府部门未获得支持的项目。
3.备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备案申请表 网上下载(盖章)
2 活动嘉宾拟出席详细名单 原件(盖章)
3 商协会“品牌活动支持”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参照样稿5(盖章)
 
(四)海外服务支持
1.措施依据
《措施》第二条品牌建设与推广支持中第三款“经备案,为鼓励商协会带动企业走出去、找市场,提升商协会国际化服务能力,对经区政府认可的商协会拓展海外市场的项目给予支持。组织企业海外参展,按福田企业参展数等情况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支持;海外开展具有福田营商环境推介的专项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50万元支持”。
2.备案条件
商协会申请的海外服务支持备案,需满足以下条件:
组织企业作为海外参展商参展的需同时满足:
(1)有利于福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对辖区主要行业和经济发展有导向和带动作用的展会;
(2)组织的海外参展企业中,福田企业比例不少于10%,数量不少于10个;
(3)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且在区其他政府部门未获得支持的项目。
海外开展具有福田营商环境推介专项活动的需同时满足:
(1)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方向;
(2)参加专项活动的海外机构不少于20个;
(3)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且在区其他政府部门未获得支持的项目。
3.备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备案申请表 网上下载(盖章)
2 商协会“海外服务支持”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参照样稿6(盖章)
3 拟海外参展企业名录表(组织海外参展情形提供) 参照样稿3(盖章)
 
(五)公共服务平台支持
1.措施依据
《措施》第二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经备案,对商协会主导建设的工程实验室、工具性检测、公共信息系统、行业数字化建设、行业数据监测等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建设支持”。
2.备案条件
商协会申请备案的重大公共服务平台,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商协会注册地在福田的企业会员占会员总数不少于30%;
(2)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具备专业服务功能,包括工程实验室、工具性检测、公共信息系统、行业数据监测等,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建设需满足协会数字化建设需求,不仅要通过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还应该提供更为科学、精准的服务,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组织、学术研究、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作用。
(3)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方向;
(4)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且在区其他政府部门未获得支持的项目。
3.备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备案申请表 网上下载(盖章)
2 会员企业名录表(含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照样稿1(盖章)
3 商协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参照样稿7(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