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申报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重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及“特支计划”人才项目开始申报了
1.项目定向通知,不挂网,需要参与的企业登陆系统下载指南;
2.申报系统:科技管理|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 (https://rc.gdstc.gd.gov.cn/egrantweb/)

3.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26日


珠江人才计划(最高1个亿)

一、资助额度

团队:世界一流给予最高0.5-1亿;国内顶尖、世界先进0.3-0.5亿;国内先进0.1-0.3亿。个人:600万/人(500万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税后)住房补贴)
二、资助条件
(一)技术带头人年龄不超60周岁(顶尖人才不超65周岁),需在本省注册企业或承诺受资助3个月内入职或注册企业,且受资助后需要在本省工作5年以上,国(境)外引进需每年在粤工作半年以上(顶尖人才需3个月以上);
(一)团队创业需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彼此稳定合作3年以上,成果杰出,对本省经济社会进展能带来巨大作用
(三)领军人才个人需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学问产权和广阔前景。


特支计划(最高300万)
一、项目具体介绍
“广东特支计划”包括3个层次9类人才:

第一层次为杰出人才;第二层次为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第三层次为青年拔尖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
(一)“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
一次性给予杰出人才 100 万元/人的生活补贴。

每年遴选一批,每批15名左右。基本要求:有突出的学术水平,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二)“广东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一次性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80 万元/人的生活补贴。

每年遴选一批,每批140名左右。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每批30名左右。基本要求:潜心应用研究,在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专项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批30名左右。基本要求: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其企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3、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每批20名左右。基本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较大影响力。
4、教学名师。每批30名左右。基本要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5、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每批30名左右。基本要求: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一次性给予青年拔尖人才 50 万元的生活补贴。

每年遴选一批,每批180名左右,35周岁以下。
1、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每批100名左右。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技术路线有重大创新性和产业化前景,重点支持在一线从事应用性研究的青年人才。
2、青年文化英才。每批30名左右。基本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发展潜力。
3、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每批50名左右。基本要求:潜心基础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三、支持政策与培养措施
(一)设立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资金,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培养人才、建设团队、自主创业等。省财政为每名“杰出人才”提供100万元的支持;为每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提供80万元的支持,为每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提供30万元的支持,为每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提供50万元的支持;为每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提供30万元的支持,为每名“青年文化英才”提供20万元的支持,为每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提供10万元的支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和青年文化英才资助经费在省宣传文化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优先推荐“广东特支计划”入选者申报“国家特支计划”。
(三)“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纳入“广东特支计划”管理;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国家特支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入选者给予适当配套支持。
(四)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落实重点培养支持政策。
(五)积极推荐“广东特支计划”入选者担任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推荐进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机构。
(六)各评选平台与“广东特支计划”入选者签订培养协议。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入选者的管理考核。
(七)入选者在培养期间省内调动单位的,经本人申请、省人才办审核同意,培养资金可转到新工作单位,由培养对象继续使用;调出我省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支持经费剩余部分退回省财政。
(八)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考核不称职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收回证书并取消其荣誉称号,及时终止特殊支持。


申报要求与审核节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严守科研诚信。

2.尚未回国来粤工作,或 2023年1月1日(含)后从HW全职来粤工作。

3.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领域取得重要发现、具有重要影响力,在HW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HW知名科技型企业担任高级职务。(青年拔尖人才未要求一定取得博士学位,来粤前在HW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4.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未设年龄限制。青年拔尖人才则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领域青年拔尖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岁(出生日期在1974年1月1日及以后)。

5.申报单位应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申报人入选后须辞去HW工作或在HW无工作,并全职在粤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1.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本批次不同实施平台的项目、同一实施平台不同层次的项目以及第八批“广东特支计划”,团队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个人项目;

2.已入选国家有关引才计划(含建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以及已入选“珠江人才计划”(含建议人选)、“广东特支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含原“珠江学者岗位支持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的个人、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不得申报本批次各项目;

3.存在承担国家及省级相关科研项目被动终止、结题验收不合格,以及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情况的,不得申报本批次各项目。

实施期限多久?

实施期 3 年。

申报时间节点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人从用人单位获得申报账号和密码(于 2024 年 11 月 8日 15 点起)

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https://rc.gdstc.gd.gov.cn/egrantweb/),按有关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同时对以下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出承诺后,提交申报书。

(二)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7:00)

用人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经综合评估和审核把关,并出具引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承诺书,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

(三)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7:00)

归口管理单位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对申报人的品德操行、知识产权、科研诚信、安全背景、重复申报,申报材料中所列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权属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同意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受理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报书(涉及保密或特别敏感信息的除外),若需补充报送材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