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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12-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杭州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城区
新认定、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补助。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拱墅区
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对经营规模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2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额达1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经营规模超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年度研发投入额新增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
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湖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西湖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塑造经济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滨江区
对新认定、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引进且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三年房租补贴。
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速达20%、强度达10%,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的“高研值”高新技术企业,按新增研发费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萧山区
1、对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
关于印发《宁围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资助;对于重新认定、新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资助。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余杭区
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量部分的2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额达1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对年研发投入额达3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400万元补助,对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500万元补助。
大力培育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评审认定的企业,按杭州市要求给予补助。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首次纳规奖励基础上再追加50%奖励。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临安区
对首次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富阳区
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不超过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钱塘区
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当年新引进或经培育新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关于“扩量提质、强二扶三、壮大税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桐庐县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淳安县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其中属于规模以上的,再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库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高新技术产业库内的企业年增加值现价增长10%(含)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年增加值现价增长15%(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内的县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我县(含飞地)的,给予15万元奖励,其中属于规模以上的,再给予15万元奖励。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建德市
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建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