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山东省济南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12-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济南市
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非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12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8万元奖补资金。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中区
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主体建设100条措施

历下区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历下区招商引资政策(试行)》《历下区鼓励企业发展政策(试行)》《历下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历下区鼓励楼宇经济发展政策(试行)》的通知

章丘区
在孵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器(众创空间)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复审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关于调整加快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商河县
对企业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均在商河县,首次升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平阴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济南市支持商河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南莱芜高新区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莱芜区、钢城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槐荫区
对引进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新引进)1家给予运营方5万元扶持。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我区当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地方实际经济贡献2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度增幅20%以上的企业,给予其地方实际经济贡献比上年度增量部分50%的扶持,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扶持500万元。
关于下达《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全推进槐荫“科创兴”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阳区
对当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内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济南市济阳区科技创新促进政策十条措施

济南高新区
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非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12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8万元奖补资金。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莱芜区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莱芜区、钢城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历城区
鼓励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奖励。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钢城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级、市级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迭加奖励10万元;对通过复审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意见

起步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