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湖北省武汉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12-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武汉市
1、鼓励物流企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在3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对新城区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3、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补贴20万元;对超过有效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补贴5万元;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补贴50万元,各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江汉区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块链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块链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且被纳入高新技术产值统计范围的区块链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硚口区
对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超过20%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硚口区创新发展政策措施》

洪山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市级奖励资金给予1:1的配套奖励。
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东西湖区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30万元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补贴。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武汉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规模以上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奖励。
对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5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创新提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蔡甸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区实际运营、纳税、入统且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四上”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1:1的配套奖励。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蔡甸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陂区
对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在市级奖励基础上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在市级奖励基础上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黄陂区加快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江夏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区级按照市级奖励资金给予最高1:1配套;对超过有效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在市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给予每户10万元补贴。对从省内搬迁到区内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的培育奖励。
中共江夏区委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岸区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按照市级现行政策,我区承担50%。
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岸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山区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基础上,青山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10万元、5万元、5万元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