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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12-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西安市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碑林区
企业首次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5万,复审再次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1万。
《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莲湖区
对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复审);定期报送高企火炬快报、年报的,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
《2024年莲湖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未央区
对新增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3万元奖励。
《未央区稳经济20条措施》

灞桥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复函》

雁塔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研发补助;对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研发补助。
《雁塔区30条措施扎实稳经济》

临潼区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西安市临潼区稳增长促发展惠企政策奖补十二条(试行)

高陵区
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服务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西咸新区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空港新城航空高端制造及维修、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主导产业链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空港新城支持秦创原建设若干政策(试行)
2、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外整体迁移至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通过认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
3、对首次进入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资助。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西安高新区
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引导纳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于入库成功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万元入库奖励。
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过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五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十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西安高新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国际港务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给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最高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40元/平方米/月。(租金低于40元/平方米/月的,按实际发生金额补贴)
西安国际港务区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

阎良区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专精特新企业及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关于《阎良区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区支持政策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长安区
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以上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西安市长安区支持工业发展的若干奖补政策

蓝田县
对迁入县内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十四五”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2021-2025)补充意见的通知

周至县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浐灞生态区
对于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关于集中受理2022年原浐灞片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申报的通知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资金支持。
经开区实施“四新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三十六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