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湖南省长沙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12-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长沙市
1、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经认定后给予50~100万元经费支持。建立“准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清单,加快推动“高入规”“规升高”,支持研发能力强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自建研发机构、研发平台,申创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2倍以上的,申报重大专项、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人才等予以优先立项和推荐。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县(市)、园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推动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2、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县(市)、园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支持研发能力强、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列入培育库。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科技支撑我市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
3、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创建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自筹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与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联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对评定为优秀的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及高校院所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按投资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芙蓉区
对当年首次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当年复审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新入驻我区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芙蓉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芙蓉发〔2023〕5号)

雨花区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植;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植;新入驻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植。
雨花区重磅发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修订稿)

浏阳市
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对2023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万元/家的补助;对2023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家的补助。
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关于全力打造区域科创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宁乡市
建立“准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清单,加快推动“高入规”“规升高”。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2倍以上的,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重大专项、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人才。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首次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且通过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入库企业奖励2万元,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后再次奖励8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宁乡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转化区行动方案(2022-2024年)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当年采购园区内企业(关联企业采购除外)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不含钢材、气体或高新技等原材料)或高新技术服务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1)对当年采购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15万元;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奖5万元。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对当年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
(3)对当年采购金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3万元。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湘江新区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拥有市级(含)以上技术创新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给予总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
对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5家(含)以上的,按1万元/家给予孵化器支持,每年不超过10万元;对新增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企业,按10万元/家给予孵化器支持,单个孵化器每年支持不超过30万元;对新增的规模以上企业,按5万元/家给予孵化器支持。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支持10万元。重新认定的,一次性支持5万元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前沿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开福区
1、对新入驻或首次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当年度区级贡献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区级贡献低于1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复审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度区级贡献达到5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区级贡献低于5万元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长沙市开福区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2、对上一年度新增(含重新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以上的,按照0.1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上一年度新增(含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以上的,按照0.3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长沙市开福区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开福区关于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办法》的通知

天心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