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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和光明区关于合成生物产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4-12-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序号

扶持类别

深圳市

光明区

1

土地补贴

如项目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最低共计3.5折出让

参照市级用地政策按市场价3.5折出让。其中光明区近 年来重点项目普通工业用地综合楼面单价平均约为400 元/平方米(楼面地价)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对符合产业项目用地相关政策规定条件 的优质合成生物企业,可优先给予项目用地支持。

2

固定资产 投资支持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 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对重大工业投 资项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本地工业项目,按  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 操作规程》第十四条按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总投资建设 费用的1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其  中,纳入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资助项目总 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且技术设备与工器具  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

《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若 干措施》对在普通工业用地(M1)上采用工业区块线内 厂房建设标准新建的项目,厂房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 面积比例超70%的,对超出部分按厂房建筑面积1000元/ 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项目产权主体最高1000万元奖 励。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高标准 厂房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10%,给予最高  200万元资助;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 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  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3

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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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对入驻合成生物产业园的合成生物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4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 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500万元;对入驻其他产业园的合 成生物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2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对特别重大  的合成生物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每家企 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租金补贴。

4

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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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开展租售结合,对合成生物企业租  赁区属国有企业建设的产业空间,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允  许以成本价优先购买。
《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对于上年度营业 收入超10亿元且财力贡献超2000万元,在光明区无自有 研发办公用房的企业,首次在光明区购置自用研发办公 用房(不含附属、配套用房及光明区政策性产业用房) 的,按实际购房金额10%的比例给予企业最高3000万元  补贴。
《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若 干措施》对注册地新迁入光明区并在区内未取得自有产 业用地,且上年度产值(营收)超3亿元或财力贡献超  2000万元的企业,购买区内新建可分割转让的厂房(不 含配套用房及政策性产业用房)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  并承诺所购厂房5年内不对外租售的,按总成交价的10%,分三年给予企业累计最高3000万元补贴。

5

人才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关  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 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 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 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  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干 措施》对战略科学家、院士、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海外科技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基础性人才等6个领  域在引才用才方面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并赋予相关 人才“人才码”在子女入学(园) 、配偶就业、医疗保 健、小汽车增量指标、人才安居、户籍办理、研修等方 面享受优惠服务政策。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对合成生物领域人才,在住房、子女教 育、医疗等方面予以保障,符合光明区人才(团队)认 定条件的优先予以认定。

6

金融政策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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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获得天使投 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构股权投资的合成 生物企业,按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30%,分三年给予  总额最高300万元资助。
对建立合成生物投融资平台、提供投融资估值评价服务 、促进合成生物企业股权交易的, 按服务金额的5%,每 年给予服务平台最高100万元资助。
支持社会资本以捐赠或建立基金等方式参与基础研究, 对在光明科学城设立用于资助合成生物领域基础研究、 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科技类公益基金采取“一事一议 ”方式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捐赠人可授予相关荣誉 称号。

7

研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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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围绕 合成生物科学前沿领域,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 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基础研究。对项目牵头发起单位 (第一发起人)或参与单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 支持。
对获得“合成生物学”“绿色生物制造”“生物大分子  及微生物组”“生物安全技术”“科技攻关重点项目” 等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的承担单位,对国家  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20%给予资助, 单个项目最高1000   万元;对省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   目最高500万元;对市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对合成生物企业按每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100万元,资助期最长 三年。
组织区内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成生物领域关 键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每 年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

8

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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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对国内外创新创业团队在区内落地的合 成生物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9

公共服务 平台补贴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支 持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 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创新载体,予以最高1000 万元支持。其中,市级创新载体建设分为组建和提升 两个阶段,每阶段分别予以最高500万元支持。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培育行业龙头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 产机构(CDMO)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平台所获市级 资助的25%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合成生物领域中  试、动物实验、合成生物专用CNAS认证测试实验室等共 享平台,按实际建设投资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对上述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 每年按照上年度服务 收入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10

企业资质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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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对新增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合成生物领域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
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初次认定为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的, 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初次认  定为广东省、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 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获奖励总额不超过200  万元。

11

产品认证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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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  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等机构  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实际投入 的研发费用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0万元资助。对新取得  新药临床试验批文(IND)的机构每个产品, 按实际投  入的研发费用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通过美国DMF、 欧洲CEP、日本MF注册的生物原料药,按实际投入的研  发费用给予每个产品最高50万元资助。对取得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药用辅料认证和化妆品原料目录 认证的材料,按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给予每个产品最高 20万资助。以上每年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12

论坛会议 、展会、 学术补贴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支 持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主办或承办战略性新 兴产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展会、高端论坛等活动,予 以最高300万元事后支持。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 展的若干措施》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成生物领 域创新创业大赛,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活动承  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获区内外大赛决赛前三等次  的单位,在光明区从事合成生物领域经营活动的,按所 获赛事奖金的10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50万元。
对经区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成生物领域论坛、峰会、博 览会等活动,按每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活  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举办上述活动且邀请权  威组织在论坛、峰会等活动现场发布合成生物领域科学 技术、潜力企业、高端人才等评比榜单的,按每场活动 实际发生费用的50% ,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300万元资  助。
对经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成生物领域期 刊、协会、智库等,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入选“双 高期刊”“双奖期刊”“双百期刊”“双效期刊”的, 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