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各区最新人才政策汇编-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深圳市和各区最新人才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5-0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1、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

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
(一)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60万元/人在站生活补贴;
(二)符合省在站博士后每人总额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条件的,市财政给予12万元/人在站生活补助;
(三)其他人员,市财政给予36万元/人在站生活补助。在站生活补助分三期平均发放
出站博士后留(来)深补助
出站博士后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36万元/人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
优秀博士后留深资助
对本市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创新创业留深奖励

本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 深人社规[2024]2号


2、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10万元/人
由新引进博士人才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
申领条件
2021年9月1日起,经市、区(含新区、前海合作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以及首次在深圳就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
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年龄需在35岁(含)以下,年龄计算以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其中,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引进审核文件是指应届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深圳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为准。

政策依据: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深人社规〔2022〕3号


3.1、光明区“名校优才””系列补贴
① 生活补贴
新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入户光明区且引进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位的高校、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辖区高校毕业,并在企业或科研院所实现稳定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本科生、硕士生可分别按2万元、3万元的标准申报一次性生活补贴。
就业补贴
对符合本方案第一条“强化'名校优才'引进”所列条件,毕业2年内且首次在光明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生1万元、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③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政策依据:光明区“名校优才”生活和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3.2、光明区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设立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按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25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贴。设立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对获得奖学金的留(来)光明优秀毕业生给予1:1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资助。
政策依据:光明退出重磅人才政策18条


4.1、龙华区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① 补贴标准
本科应届生3万元硕士应届生5万元博士应届生8万元
申领条件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港澳台籍,与区重点企业(机构)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办公地在龙华区,所在区重点企业(机构)为其在龙华区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一)世界大学前300强毕业,并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具体高校名单与排名,以申请时最近一次进入Quacquarelli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单为准,以下所提高校排名相同)(一)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其他技术技能水平突出,能对我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

4.2、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领军技能人才(A类)按照5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对符合办法规定的骨干技能人才(B类)按照3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对符合办法规定的优秀技能人才(C类)按照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


5、南山区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
① 新引进落户人才扶持
对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新引进入户且引进时年龄30周岁以下,在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并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人员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②急需紧缺产业人才引荐机构扶持
鼓励并支持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南山区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予以奖励。单笔奖励资金不超过2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③ 人才安置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依规模等条件,给予企业核心人才一次性安置补贴,每家企业最高600万元。
政策依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6、龙岗区优秀生业生生活补贴
① 发放对象和标准
对新引进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
② 申请条件
新引进优秀毕业生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一)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
(二)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或O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 WorldUniversity Ranking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如当年度未发布,则使用上一年度排名)。
(三)2021年11月1日后首次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包括在职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和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并落户龙岗区,与龙岗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7、宝安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①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本科15000元/人、硕士30000元/人。
② 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补贴标准
1.博士后工作站资助100万元;
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50万元;
3.获得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50万元后,升级为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可追加资助50万元。
③ 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
按每名博士后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
政策依据: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


8、坪山区“聚龙青年人才”大学生实习补贴
① 资助标准
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资助为税前资助。
申请条件
被推荐人在被认定的坪山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普通全日制大专在校生;
2.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3.经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政策依据:

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
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
坪山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


9、罗湖区港澳青年就业和专业人才生活补贴
一、对在罗湖区全职工作满1年的港澳青年人才,按每年本科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最长发放3年。
二、对全职工作满1年且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港澳专业人才,给予一次性6万元专业人才生活补贴。
政策依据:罗湖区港澳青年就业和专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引


10、大鹏新区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对企业内全职引进、落户大鹏新区且毕业不满两年的名校学士、硕士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生活补贴。

11、前海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补贴
对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在前海合作区就业的港澳青年按照博士8000元/月、硕士4000元/月、学士3000元/月、副学士或者高级文凭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深前海规〔202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