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开展2025年第一批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厦门市开展2025年第一批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入库培育

发布时间:2025-02-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金砖创新合作项目,根据《关于深化拓展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25〕1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入库项目应聚焦金砖新工业革命领域,围绕产业合作、科技创新、智转数改、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绿色低碳转型等方向,与金砖国家开展的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的国际合作成功经验和典型项目。
二、入库条件
1.项目主体为在厦注册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会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等资信良好,近2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案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遵循参与主体自愿原则,可对外公开。
3.案例应符合国家和厦门市产业政策导向,体现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突出协同创新、产业升级、模式创新等方面实践和成效。
4.案例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实效性,兼顾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填写《2025年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入库培育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拟入库培育项目名单。
公示与入库: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2025年第一批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库。
四、支持措施
对纳入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培育库的企业,将提供宣传、推广等方面支持。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原则上从培育库内筛选,经进一步评选正式认定为金砖创新合作的项目(认定办法另行公布),根据《关于深化拓展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25〕1号)相关精神,给予资金支持。
五、申报时间
请意向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第一批金砖创新合作项目入库培育申报表》,于2025年3月5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材料(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厦门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邮箱:xmgxjcxc@xm.gov.cn。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