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才出版学术著作补贴-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宝安区人才出版学术著作补贴

发布时间:2025-02-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申报时间: 2025-01-01 至 2025-12-31 
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2〕7号
资助标准:
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或以第一撰写人出版学术著作:按项目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额度最高12万元。 本规程所涉各项奖补均为税前金额,我局在发放奖补前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申报条件
出版学术著作: 1.申请人持有凤凰英才卡; 2.申请人实际工作地点在宝安区; 3.申请人在持卡有效期内独立出版或以第一撰写人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出版物单位的主管单位需为部级及以上,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的图书出版单位查询为准); 4.申请人应在出版学术著作后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成功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5.申请人自凤凰英才卡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由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所服务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申报材料
出版学术著作: 1.《宝安区人才出版学术著作奖励申请表》; 2.社保缴纳证明(自凤凰英才卡发放之日起至申请该项目时止,由宝安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需社保局加盖公章); 3.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凤凰英才卡; 4.申请人的学术著作; 5.申请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 6.出版社出具的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为申请人)。 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