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扶持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宝安区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申报时间: 2025-01-01 至 2025-12-31 
政策依据
(九)引进培养高水平人文社科专业人才队伍 鼓励设立“名家工作室”,经评审认定后给予资助。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水平人文社科专业人才,受聘期间贡献突出的给予奖励。
资助标准:
对申请人申报成立的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申请人符合A/B/C类文化体育名家领衔人的,分别给予50/35/20万元的资金扶持,按5:3:2的比例分3年拨付。
申报条件
申请对象 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考古文博等领域的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热爱文化体育事业和产业,乐于奉献,作风严谨,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广的知名度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申请条件 一、工作室人员构成。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和至少2名成员组成。其中,领衔人主持工作室全面工作,是工作室负责人;成员由领衔人选取,具有本专业一定的业务技能。 二、工作室场地要求。工作室必须在宝安区有固定的场所,常年开展正常稳定的活动;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工作台账完备,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示范性和地域代表性,文化特色鲜明;在扶持周期内,领衔人及成员原则上在宝安区居住或工作,为宝安区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工作室领衔人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对应不同的扶持资金标准。 A类文化体育名家领衔人: (一)纳入宝安区“凤凰英才岗”的A档人员。 (二)不纳入“凤凰英才岗”A档,但符合《宝安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凤凰英才岗位专业条件》中A档凤凰英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人员。 B类文化体育名家领衔人: (一)原认定的文化艺术人才项目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地方级领军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A类或B类)。 (二)纳入宝安区“凤凰英才岗”的B档人员。 (三)不属于以上两类人员,但符合《宝安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凤凰英才岗位专业条件》中B档凤凰英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人员。 C类文化体育名家领衔人: (一)原认定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后备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宝安区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纳入宝安区“凤凰英才岗”的C档或D档人员。 (三)不属于以上两类人员,但符合《宝安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凤凰英才岗位专业条件》中C档或D档凤凰英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人员。 (四)其他在文化艺术、文化产业、体育领域具本领域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但没有相应的奖项荣誉、专业能力证明或履职经历证明的文化体育专家人才,在申报岗位时需提供相关能力业绩证明,经评聘委员会同意可进行评审。
申报材料
1、工作室主持人身份证件【需验原件】 2、宝安区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申报书【需填写详细,完整。】 3、人才专业资格或资质证书【需提供与申请层级相符的证明材料、成绩或人才专业资格。】 4、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如居民户口簿中申请人与未成年子女未能反映出亲子关系,需提交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