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交通联合支持)备选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福建省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交通联合支持)备选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福建先行区,推动构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合作协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等文件精神,省科技厅与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厅际联动,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共同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服务支撑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交通强国福建先行区建设。由省交通运输厅安排专项资金与省科技厅联合实施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支持我省交通运输领域企事业单位牵头开展交通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项目由省科技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支持、协同管理,一体化推动重大科研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科技重大专项要求,面向省交通运输领域企事业单位征集了重点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项目需求,组织开展了省科技重大专项调研,凝练形成了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交通联合支持)选题方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交通联合支持项目)应按照“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交通联合支持项目)申报选题表”(详见附件)的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二)申请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选题表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福建省内(不含计划单列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能力的交通运输领域规上企业或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不含央属、部属企事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等。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在省内应具有明确的依托工程或项目,所依托的工程或项目应当已通过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并出具依托工程证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企业作为重大专项牵头申报单位的,当年度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项目、对外合作项目、STS项目、引导性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推荐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推动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高技能科研人员等群体参与项目研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大任”“挑大梁”。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人才、有能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7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8年7月1日。
(八)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等。
二、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29日(系统关闭)。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申报材料。各推荐单位归口审查网上推荐。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合作协议书等)。
推荐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8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在完成项目受理工作后,将统一组织项目查新,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完善。
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实行科技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和验收时须按要求呈交科技报告。

附件: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交通联合支持项目)申报选题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