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第七批)-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2019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第七批)

发布时间:2019-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摘要
面向已被认定为厦门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升格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给予补足50万元奖励。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主要申报条件
首要条件:已被认定为厦门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同时还须满足:
 
一、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业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工业设计中心拥有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2、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较好的软硬件配套设施,相关研究试验仪器设备软硬件原值不低于400万元
3、经费保障:上年度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经费占企业R&D支出比重达30%以上。
4、近两年内获得10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并应用于主营产品的生产制造,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5、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业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注册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2、工业设计从业人员3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3、有较好的软硬件配套设施,相关研究试验仪器设备软硬件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办公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4、经营业绩突出、服务收入稳定,近两年企业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工业设计服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省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5、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10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 或已获得5项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相关奖项。
6、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支持方式及金额

根据《厦门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厦经信服务﹝2015﹞310号),获得“厦门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申请厦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格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给予补足50万元奖励;升格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给予补足200万元奖励。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材料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 
1.《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及企业组织机构图、工业设计中心组织机构图; 
4.本企业上一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上年度企业R&D支出和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相关研究试验仪器设备软硬件原值,工业设计中心从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等);
5.本企业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
1.《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图; 
3.企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 本企业上两个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两年总营业收入,工业设计服务收入,相关研究试验仪器设备软硬件原值,从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等);
5.本企业所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和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装订成册(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提供)。各企业应如实填报有关数据,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光盘+纸质),光盘内容应包含一份申报材料电子档、一份申报材料扫描档及《管理办法》附件3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