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产业转型升级-在对口产业转移承接地投资产业项目申报指南-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转型升级-在对口产业转移承接地投资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1.项目说明

对在对口产业转移承接地投资产业项目的辖区企业,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产业项目已建设完工。

(2)项目经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备案同意。

(3)福田辖区企业对异地投资的产业项目主体拥有绝对控股权。

(4)项目投资情况以区政府指定专业机构的审计报告为依据。

3.支持额度

可根据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可上传事务所提供的电子版)。

2

企业情况和项目情况介绍

原件(盖章)

3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打印(盖章)

6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7

区政府认定专业机构提供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原件

8

异地项目企业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9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备案批复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0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