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园区(孵化器)上市科技企业培育支持项目资助标准-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福田区园区(孵化器)上市科技企业培育支持项目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项目说明:对注册、税务登记在福田区,经区政府认定的科技园区(孵化器)的运营机构,对成功从区外引入或培育一家上市科技企业,给予运营机构支持。

支持额度:成功从区外引入一家上市科技企业,给予运营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成功孵化培育一家上市科技企业,给予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年对上一年度园区新增上市科技企业数进行统计核定,按年度核定拨付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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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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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运营机构上年度的福田区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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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运营机构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打印(盖章)

(上传扫描件)

6

新上市科技企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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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引进的上市科技企业提供近2年或1年的租赁凭证与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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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培育的上市科技企业提供近3年的租赁凭证与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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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上市科技企业上年度缴纳房租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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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新上市科技企业上年度的福田区纳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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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新上市科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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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新上市科技企业信用信息(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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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运营机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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