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开展2020年 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福建省关于开展2020年 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全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就火炬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安排

1.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务必于2021年1月18日前上报

2.统计年报的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

二、上报统计资料清单

(一)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附件一)

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线下填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内容。各设区市科技部门收集汇总企业线下报表数据后,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tj.chinatorch.gov.cn)上报汇总数据并打印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后上报(一式一份)。

(二)统计年报

火炬计划统计年报调查内容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内容,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tj.chinatorch.gov.cn)在线填报和打印。统计对象为区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大学科技园、省级高新区。

1.账号密码:市、区、县各级科技部门、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用户、创新型产业集群用户、国家大学科技园、软件产业基地、省级高新区用户名、密码不变;高新技术企业用户名为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所使用的密码一致,若忘记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重置。

2.数据的填报和报表打印:填报单位登录系统逐步填写相关数据,保存成功后检查平衡关系是否通过,并填写错误和警告的说明后提交,待上一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通过系统打印出带“火炬”标识水印的报表。

3.数据审核: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审核辖区内填报单位的年报数据。查看平衡关系已通过,错误和警告说明已填写后点击“未审”,待显示“已审”表示审核成功。

4.火炬计划统计年报需报送以下纸质报表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填报,一式一份上报,总收入2亿元以上,一式两份上报,加盖企业公章);

(2)《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由福州软件园填写,一式两份,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3)《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统计清单见附件二);

(4)《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闽东中小电机产业集群、泉州微波通信创新型产业集群,一式两份,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5)《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报表》(福州大学科技园填写,一式二份,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6)《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南平高新区、武平高新区,一式两份,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市级科技部门还需提交以下纸质报表(填报系统上打印并加盖公章):辖区内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清单;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

三、有关报表

各类统计报表、相关表格及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等,可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专项工作”栏目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