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商业发展-商业增长支持-季度增长支持(第四季度)-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深圳市福田区商业发展-商业增长支持-季度增长支持(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1-0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受理时间:2021-03-01至2021-03-31
编制依据
为了促进福田区商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政策。
支持对象
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商业企业或机构。
项目说明
对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本年度单季度销售额3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单季度销售额4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单季度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按单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长率情况,给予每季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条件
1.企业需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
2.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批发企业本年度单季度销售额需达到3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2)零售企业本年度单季度销售额需达到4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3)餐饮企业本年度单季度营业额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3.企业每年可申请四次,以本年度单季度的统计数据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注:申请时效以产业资金申请系统的申报时间为准,若企业未在申请时段内申报,则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申请材料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1月1日-12月31日)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季度累计纳税证明(如:4季度项目,提交本年度1-12月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