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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同安区申报工业产值、工业增加值大户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根据《同安区工业产值、工业增加值大户奖励办法》(同工信〔2019〕21号)的文件规定,现将工业产值、工业增加值大户奖励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奖励标准
(一)奖励对象
当年度工业总产值6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幅达10%(含)以上或工业增加值在1.5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幅达10%(含)以上的大户企业(关联企业可合并申报)。
(二)奖励标准
1.以产值申请奖励计算方法:以年度产值6亿元为基数,企业当年度产值占基数的倍数为核算依据,奖励金额=当年度产值/基数*50万元;
2.以增加值申请奖励计算方法:以年度工业增加值1.5 亿元为基数,企业当年度工业增加值占基数的倍数为核算依据,奖励金额=当年度工业增加值/基数*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统计报表
1、以产值申请提供:2020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B103-1表)或2020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表)各一份。
2、以增加值申请提供: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B103-1表)或2020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表)各一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019年及2020年度企业入库期完税证明原件(明细、汇总)各一份(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合并申报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提供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证明。
入库期纳税证明打印方式: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点击:无纸化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实名认证后选择“缴(退)款时间为2020-1-1至2020-12-31”分别查询“打印格式(明细、汇总)”、点击“打印预览”后打印。
三、申报及审批流程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或者邮递至区工信局工运科。
2、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审核确定扶持项目和奖励金额后拨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