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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组织申报2024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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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扶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切实做好2024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
(一)农业农村领域按照现代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要求,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区域良种选育技术、高效安全优质种养技术、重大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装备、现代农业设施装备与信息化技术、农业生态技术、海洋生物与资源开发技术、大黄鱼产业创新技术、茶科技创新技术和农业“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领域技术攻关项目。
(二)工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围绕《宁德市蕉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区域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高端装备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制造技术、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文化和现代服务业技术等重点任务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针对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三)社会发展领域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以及发展民生科技领域,重点支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节能环保、防震减灾、禁毒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创新技术和相关产品研究的科技项目。
(四)围绕人口与健康领域项目,支持重大疾病防治、优生优育、健康养老、精准医学与个性化医疗技术应用、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和数字医疗等技术研究;开展创新药物、高端药物制剂、干细胞与基因治疗技术、体外诊断试剂、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康复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新型医用材料及关键制药装备等技术研究。
(五)围绕文化旅游,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为核心,开展的文化旅游、古村落保护、重点文物保护建设等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创新项目。
(六)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科技工作试点,以及科技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拥军、国防科技动员、科技扶贫、科技宣传、文化创意、队伍网络阵地建设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蕉城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与设施的企事业单位,并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
(二)申报项目应是3年内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效的科技计划项目,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实施并完成结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核心技术不得与在此之前已列入国家、省、市、区立项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雷同、重复或基本相同;项目核心技术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从事专业与项目研究相对应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人员。
(五)支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人才,担任项目组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但应提交劳动合同或用人协议,明确其权利、义务和劳动报酬。
(六)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七)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审查申报材料,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同时,对项目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科学合理,清楚明确,不得夸大其辞,言无实据。
(八)项目申报需提交与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或佐证附件材料(与项目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九)项目申请的经费补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
(十)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三、材料要求及相关要求
(一)填报《宁德市蕉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
(二)项目已有投资情况说明(针对项目申报书的:十一、项目投资情况的“项目已有投资明细分解表”的情况说明),并附上项目开支佐证票据(票据要附上资金转出(现金流出)的凭证依据,发生的资金与项目书相符)。
(三)申报材料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近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企业信用报告、法人征信报告。
(五)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六)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书或学历文凭证书。
(七)有合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合作协议,没有合作单位的不用提供。
(八)涉及项目的生产用地、厂房权属证明、租赁协议以及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文件。
(九)测产报告、检测报告、查新证明、评价证明、技术成果、销售佐证、推广应用证明等能说明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文件;其他与项目实施成效相关的佐证材料。
(十)基地照片、现场照片、厂房照片以及其他能反映项目实施情况的佐证图片资料。
(十一)项目实施结束时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材料(并附上项目申请书实施进度完成情况表、经济社会效益收支票据、相关附件等)。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动员本区域、本行业科技创新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积极申报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填写、打印《宁德市蕉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并附上与项目申请相关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签章后报送蕉城区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jcqkjj2013@163.com。装订要求:统一用A4纸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体应为仿宋_GB2312四号字,申请书及其指定附件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三)在项目申请书封面规定位置填写相应的计划类别(如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等)。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