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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 莆政办规〔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3-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持续挖掘增长潜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加快、结构优化、比重提升,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三产提质增效
对各县(区、管委会)商贸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激励评价,并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以统筹用于推动企业培育、鼓励企业“下转上”、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举办专业展会及大型会议活动等工作,具体以市商务局实施细则为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
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统筹指导,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平台企业(指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平台产业生态,为双边或多边用户提供交易和服务,或者以供应链等方式统筹整合传统批发交易和原料、产品购销流程,具备开放、共享、集聚资源等特征的企业)研究确定奖励、融资、建设、场地租金、设备投入、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理存量,防止以规范招商引资为由不依法依规诚信履行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对2024年7月31日(含)前签订的存量招商引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履约过渡期。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卫健委、文旅局
三、支持招引、培育管理及技术人才
对商贸业、服务业企业中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高级管理及技术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在安家落户、职称评审、子女就学、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生活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待遇。深化电商人才培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模式,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培育孵化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行业协会、园区单位、培训机构等与高院、职业院校共建电商领域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按开设产教融合培训班次的经费予以不高于50%的补助,每场班次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同时符合多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扶持。
(二)资金保障方面,由市财政局在原有的市级商务发展资金基础上再追加2000万元,用于本政策项目补助。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扶持措施所需资金,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四个区涉及的资金市级财政承担区级实际到位资金的20%,从现有扶持市场主体及高质量发展有关转移支付补助中统筹列支,仙游县、湄洲岛管委会及北岸管委会由辖区财政自行承担。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据本政策自行研究确定的扶持政策所需资金由辖区财政自行承担。
本文件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细化、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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