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企业应符合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
(二)参加宝安区年度计划内其他展会;
(三)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
二、补贴标准
(一)对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
(二)对参加宝安计划内其他展会(宝博会、智博会除外)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三)对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的企业,按照市政府相关标准对企业给予补贴。
(四)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一)《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二)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三)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参展合同复印件;
(六)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29日。
(二)申报网址:
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60000000075 419341000303709001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制作封面、目录后用A4纸装订成册。
(二)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六、2019年上半年可申报的展会名称
序号 |
展会名称 |
展会日期 |
1 |
2019深圳时装周 |
3月15日-21日 |
2 |
深圳国际机械制造工业展览会 |
3月28日-31日 |
3 |
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 |
4月9日-11日 |
4 |
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 |
4月15日-20日 |
5 |
北京国际军民两用装备展览会 |
5月6日-8日 |
6 |
中国(深圳)激光与智能装备博览会 |
5月8日-10日 |
7 |
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 |
6月25日-28日 |
8 |
阿拉伯国际医疗设备展览会 |
1月28日-31日 |
9 |
美国国际线路板及电子组装技术展览会 |
1月29日-1月31日 |
10 |
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 |
4月1日-5日 |
11 |
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暨香港国际资讯科技博览会 |
4月13日-16日 |
12 |
波兰消费电子、家电及通讯展览会 |
5月10日-12日 |
13 |
德国慕尼黑国际太阳能技术博览会 |
5月15日-17日 |
14 |
日本东京国际电子烟展览会 |
5月23日-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