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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优秀产品奖励
1.申报条件:
优秀软件产品:自主研发、技术水平先进,具备拥有较大用户群和市场销售量的可接受申报,优先支持IC设计、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的产品,2018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择优纳入名单;
优秀应用解决方案:在政府、行业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各类应用中得到实际应用的解决方案,2018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根据用户规模、经济效益等指标择优纳入名单。
本项目每家企业最多申报2件(含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往年获评福州市优秀软件产品的不得再次参评。
2.奖励标准:
本项目共评选10件。给予入选的每个产品或应用解决方案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60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优秀软件产品的应提供:
(1)福州市优秀软件产品申报表;
(2)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评测报告、其他获奖证书等;
(3)软件产品用户使用手册和技术手册;
(4)软件产品实际应用的3家用户意见(仅面向C端的软件产品不需要提供);
(5)上一年度该产品销售收入列表,以及销售金额最大的三份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申报优秀应用解决方案的应提供:
(1)福州市优秀应用解决方案申报表;
(2)应用解决方案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综述(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实施路径);
    二是创新点及与行业其他方案的比较优势;
三是应用推广前景与社会、经济效益;
四是实施保障措施等。
(3)应用解决方案实际应用的3家用户意见;
(4)上一年度该方案销售收入列表,以及销售金额最大的三份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二)参展展位补助
1.申报条件:
本地软件企业抱团参加列入年度计划的省外知名展会(列入2019年抱团参展计划的展会有:2019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2019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
2.奖励标准:
给予抱团参展企业展位费80%补助,并给予牵头单位展位费总额20%的组织管理费补助。单家企业单次展会展位费补助不超过5万元,牵头单位单次展会组织管理费补助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材料:
(1)软件企业抱团参展项目申报表;
(2)抱团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参展合同、参展费发票、汇款证明复印件;
(4)参展图片(不少于3张,彩色打印)。
注:本项目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三)企业上云补助
1.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本地软件企业使用经福州市工信局认定的云服务商(附件4)提供的云服务。
2.补助标准:
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的上云费用,按照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
(1)软件企业上云补贴申请表;
(2)企业与云服务商签订的上云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合同上应明确上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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