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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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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9条。
二、奖补标准
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营。以企业为主建设,市场化运营的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绩效年度考评优良的,按照不超过年度技术服务收入1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申报流程
(一)每年第二季度进行平台服务绩效考核;
(二)考核优良的平台提交年度技术服务情况表;
(三)审核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收入;
(四)公示、拨付奖励。
四、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绩效考核自评表;
(二)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年度技术服务情况表;
(三)平台年度审计报告;
(四)平台年度技术服务合同及技术服务收入发票清单。
五、备注
(一)细则文件:《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科〔2019〕34号)。
(二)申报时间:每年4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