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
2019年11月10日~11月30日
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一)青年基金项目
1.申报条件
青年基金项目面向全省范围开放,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38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双聘人员(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聘用合同或近三个月在依托单位的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5)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研究生通过受聘单位申请。
(6)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的,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7)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报有关要求。
2.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3.支持领域及方向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医学、管理等八大学科领域内自主选题。
(二)重点项目
1.申报条件
重点项目面向全省范围开放,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
(2)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等扫描件,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扫描件)。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职在岗[即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70周岁。
(4)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报有关要求。
2.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3.支持领域与方向
按照《2019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的领域、方向、申报代码和要求申报。不在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深圳区域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且应联合香港或澳门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共同申请。
(2)研究团队应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
(3)申请人为团队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是研究团队的协调人,应具有主持国家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的电子扫描文档)。
(4)团队成员不超过20人。其中,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5人(含协调人),须至少包括1名港澳科研机构人员,且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5)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5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
(6)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在相同领域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7)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报有关要求。
2.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3.支持领域与方向
按照《2019年度粤深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确定的领域、方向、申报代码和要求申报。不在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内的项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