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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2019年度第四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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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项目资助范围
(一)绿色建筑工程项目;
(二)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
(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
资助资金分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
(一)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绿色建筑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等工程;
(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或企业。
二、 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项目资助标准
补贴资金标准:
(一)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阶段二星级、深圳市银级以上(含本级)的项目,除国家及市级资金补助外,在区层面上另外分别给予国家三星级、深圳市铂金级绿色建筑不超过30元/㎡(建筑面积,下同),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70万元;国家二星级、深圳市金级绿色建筑不超过20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深圳市银级不超过10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对于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多个标识的,按较高标准给予资助;
获得绿色建筑运营阶段认证的国家一星级和深圳市铜级以上的项目,由运营单位申请,给予国家三星级、深圳市铂金级、美国LEED铂金级绿色建筑40元/㎡(建筑面积,下同),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国家二星级、深圳市金级、美国LEED金级绿色建筑30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80万元;深圳市银级、美国LEED银级20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60万元。国家一星级和深圳市铜级10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40万元。
(二)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装配率应符合市、区住房和建设部门相关规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100元,资助金额不超过申请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5%,且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200万元。按要求强制实施装配式建筑和获得建筑面积奖励的项目不予资助。
(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按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量予以资助,建筑拆除每平方米资助10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对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年服务项目数量超过15个,且年服务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奖励资金标准:
对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在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或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是指:
(一)咨询单位(或具有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年服务项目数量超过15个,年服务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
(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单位:年平均消耗建筑废弃物能力超过50万吨。
(三)装配式建筑创新示范单位:负责装配式建筑相关设计、研发工作的科研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年服务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
三、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服务对象为南山辖区企业、建设项目;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财务状况良好;
(三)内部管理规章健全,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项目申报材料
(一)所有申请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分工及承担的任务及资金投入;
6、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并加具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
7、注册登记地址承诺函。
(二)各分项项目证明材料:
1、绿色建筑工程项目;
(1)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许可证;
(2)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
(3)绿色建筑评价运营标识;
2、装配式建筑项目
(1)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许可证;
(2)预制率计算书或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表;
4、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立项审批或项目合同;
(2)建筑废弃物回收的书面说明,包括:接收建筑废弃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有关凭证;
(3)产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情况以及建筑废物所占原料比例;
5、有突出业绩的单位
(1)业绩情况综合报告,包括:项目数量、项目级别、项目获奖情况等;
(2)其他证明文件。
五、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项目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2019年11月4日—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