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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预告
发布时间:2025-04-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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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项目名称
(一)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奖励项目
(二)菜篮子基地认定奖励项目
(三)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奖励项目
(四)“粤字号”等农产品品牌培育项目
(五)农业科技奖励项目
(六)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七)设施农业建设、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
(八)种质资源库、种业设施设备、核心育种场、保种场、扩繁及制种基地建设补贴项目
二、申报指南拟发布时间
申报指南预计发布时间为2025年5-6月
三、申报拟受理时间
项目预计受理时间为2025年5-7月
(一)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奖励项目
1、专项条件
(1)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
(2)申报主体被评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合格。
2、资助标准
(1)农业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70万(累计)、50万(累计)和30万的一次性奖励。
(2)“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年度监测合格(含连续两次监测合格第三次免于监测的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给予20万的奖励。
3、审批方式
核准制
(二)菜篮子基地认定奖励项目
1、专项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首次认定为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的所属企业。
2、资助标准
对新认定为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的所属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审批方式
核准制
(三)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奖励项目
1、专项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的所属企业;
(2)申报项目所涉土地(生产场所)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剩余年限3年以上;申报项目所涉及土地为本市基本农田的,不受合同年限限制。
2、资助标准
(1)蔬菜水果基地:对于综合得分排序在前25%的基地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40万元奖励;
(2)畜禽蛋奶基地:对于综合得分排序在前25%的基地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40万元奖励;
(3)水产基地:对于综合得分排序在前25%的基地企业,由市渔业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给予奖励;
(4)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对于综合得分排序在前10%的基地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40万元奖励;
(5)农产品流通基地:对于综合得分排序在前50%的基地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40万元奖励;
(6)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多个基地的综合得分排序在奖励范围内的,只取一个排序最前的基地进行奖励。每类基地奖励数量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市农业产业管理部门可根据基地数量变化调整不同类型基地的奖励比例。
3、审批方式
核准制
(四)“粤字号”等农产品品牌培育项目
1、专项条件
申报主体的产品在申请日当年度入选“粤字号”等农业品牌目录。下半年入选“粤字号”等农业品牌目录的可于下一个年度进行申报。
2、资助标准
对产品申报并首次获评“粤字号”等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单项给予2万元资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3、审批方式
核准制
(五)农业科技奖励项目
1、专项条件
(1)申报主体已取得国家或省有关证书、认定或监测合格,包括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种质资源库监测合格的有关材料、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的有关材料、“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2)申报主体在取得相关证书或材料之日起下一个年度内申请奖励。
2、资助标准
(1)对通过国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单项给予50万元奖励;对通过广东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单项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通过国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杂交种,单项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常规种,单项给予3万元奖励;
(3)对取得国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主体,单项给予10万元奖励;
(4)对上一年度监测合格的种质资源库(含畜牧类)的运营主体给予10万元奖励;
(5)对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含畜牧类)的主体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对取得“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主体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审批方式
核准制
(六)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1、专项条件
(1)申报项目为现代农业产业园,且须进入国家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
(2)申报项目须在深圳市内建设,符合国家级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
(3)申报时,申报项目已通过辖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的中期评估或初步验收,并通过市农业产业管理部门的中期评估或验收,且项目用地协议剩余期限须在5年以上;
(4)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不得与本操作规程同类项目重复申报。
2、资助标准
对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先建后补、分期补助”的方式给予资助,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中期评估后分别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2500万元的资助,资助比例不超过审定自身投入的35%;通过验收后分别累计给予不超过1亿元、5000万元的资助,资助比例不超过审定自身投入的35%。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另有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3、审批方式
评审制
(七)设施农业建设、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
1、专项条件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深圳市内;
(2)申报项目所涉土地(生产场所)合同手续齐全,合同剩余年限3年以上;项目所涉土地为本市基本农田的,不受合同年限限制;
(3)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
2、资助标准
按审定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3、审批方式
评审制
(八)种质资源库、种业设施设备、核心育种场、保种场、扩繁及制种基地建设补贴项目
1、专项条件
(1)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当为已建设并被市农业产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种质资源库;
(2)种业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当为深圳种业企业,且已建设品种试验、质量检验测试及农作物制(繁)种及种畜禽良种、快速育种人工气候室等设施设备;
(3)核心育种场、保种场、扩繁及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当为在市内外建立核心育种场、保种场、扩繁及制种基地的深圳种业企业或深圳种业企业全资控股子公司;
(4)申报项目应当是申报主体内部已验收通过的项目;
(5)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在种质资源库认定之日起下一个年度内申请补贴;种业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和核心育种场、保种场、扩繁及制种基地建设补贴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在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下一个年度内申请补贴。
2、资助标准
按审定项目总投入的40%予以资助。其中,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种业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和核心育种场、保种场、扩繁及制种基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3、审批方式
评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