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深圳市几个区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补贴政策汇总(设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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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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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
企业设备更新类技术改造 工业企业实施的以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改善生产环境等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 将软件、信息化、智能化集成、生产工艺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纳入支持范围。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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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智能化改造 指企业实施的采用智能化技术与 装备,部署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与控制等智能 制造装备,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 信息技术,对包括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工序、加工制造、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智能化管理运用,建成数字化车 间、智能工厂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级资助,评价等级达到三级、四级及以上的,分别按照不超过项 目审定总投资额的15%、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均为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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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改造 指企业在深圳市投资建设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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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运用5G技术对制造设备、厂房园区和管理方式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企业实际完成改造投资额(含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其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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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分档分类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10-20%的资助,资助上限为5000万元;对其中采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技术改造的项目,还可叠加享受货款贴息,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贴息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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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担ECMO、呼吸机、制氧机、经鼻高流量湿化治疗仪、抗新冠病毒药物、丙种球蛋白(IVIG)等救治类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任务的白名单企业为扩大产能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资助。企业于2022年12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的相关生产设备(含配套软件),按照不超过生产设备投资的30%予以专项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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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制造业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力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按照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分类分档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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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支持建设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鼓励技术改造。支持 企业建设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采用 “事前立项、事后资助” 的方式,予以最高 1500 万元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海洋工程和装备、海洋电子信息等领域的技术改 造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分类分档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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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纯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以无抵押、无质押、无企事业单位担保的方式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类贷款)。申报单位可以申报不超过3笔纯信用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已支付利息总额的50%,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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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将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纳入支持范围。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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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落地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以更大力度吸引有新增投资意向的工业企业在深布局落地一批优质产能、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发展,对工业企业在深实施的总投资额达到 5 亿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 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 1 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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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低空经济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低空经济企业实施高质量的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分类分档予以资助。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贴息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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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 |
第九条【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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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制造需要,鼓励整车制造企业与自动驾驶系统解决方案公司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前装技术研发,利用新型装备、工艺、管理模式等进行技术改造,建立自动驾驶量产车辆前装生产线,对年度完成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超出1亿元部分投资额的10%,给予企业最高5000万元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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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 |
上述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经备案,可申请龙华区数字化改造项目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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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对区内首次获得优质中小企业各梯度认定的企业,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政策,在原有资助基础上,将资助比例提高20%,相应上限提高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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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采用智能制造装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对购置区内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生产的设备总额占项目总投资额30%以上项目给予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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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推动商贸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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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制造业企业试点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对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100万元(含100万)至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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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 |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降能耗、降污染、提效益。对年度产值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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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先进产品规模化量产。提升新能源产业制造水平,加大对企业在本区面向重点产业支持领域关键环节生产线的建设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对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建)在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事后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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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支持空天技术在民用领域应用转化。加快地区成果转化,拓展应用领域,促进创新链、产业链紧密结合。对利用卫星通导遥信息技术、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精密加工先进工艺等,拓展民用新业务领域的,给予技术提供方奖励。其中,形成技术交易的,按交易额10%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形成产品的,按该产品实际营收的10%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上述两条不重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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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鼓励支持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改造。坚持“小技改不停步”,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我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类别的,且年度投资额在 150 万元—1 亿元之间技术改造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按照企业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额给予分档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上限为 1000 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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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支持区内新材料企业增资扩产。支持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新材料企业积极在区内扩产增效、做大做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类别的予以补贴。年度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5%的补贴;年度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8%的补贴;年度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10%的补贴;年度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对1亿元以下部分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对超出1亿元部分给予不超过5%、最高3000万元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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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实施技术改造,适当降低技术改造设备投入门槛,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技术改造奖补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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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鼓励实施智能化改造。对经评审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按项目设备、配套软件投入的25%给予补贴,其中,对从本区企业购置的生产设备,额外给予5%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3000万元。对获评智能制造成熟度二级及以下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技改项目,按市资助金额的60%给予补贴,最高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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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 |
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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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一年度实施技术改造,且项目纳入罗湖区统计的企业,经专业评审认定,按上一年度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每年最高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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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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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智能化改造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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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 |
第十一条工业技术改造资助。对上一年度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超五百万元的完工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百分之十给予资助,其中智能化制造部分可以叠加享受资助,按照智能化部分实际投资额的百分之十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三百万元,对同一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五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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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 |
企业在光明区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年度完成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结合企业上年度产值贡献、地方财力贡献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度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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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软件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完善技术研发、测试与模拟、质量保证、产品与服务运行保障体系,提升软件开发、测试与服务能力。对软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并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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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光明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储能领域企业,产值规模(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且全年增速超过10%的,按档次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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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展技术改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所获市级工业技术改造资助的 50%给予配套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为 2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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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厂房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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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制造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对制造业企业上年度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超出1亿元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3000万元。对购置区内企业生产制造设备且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合同金额的2%,再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单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奖励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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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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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
① 企业的技术改造年度投资额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按年度给予投资额1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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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支持眼镜制造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进高端制造设备进行生产线改造,提升制造工艺智能化水平和产品品质,企业的技术改造年度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按年度给予投资额20%的扶持,最高500万元。(实施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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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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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加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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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时尚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保障安全生产,实现内涵式发展。大力引导制造业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实施技术改造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应用示范标杆项目。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以平台引导带动服务型制造模式提升。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上一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进行资助,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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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眼镜制造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进高端制造设备进行生产线改造,提升制造工艺智能化水平和产品品质,企业上一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进行资助,最高500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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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
第十二条 创新能力提升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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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全自动化生产工厂示范项目,对在福田区投资建设或升级改建的SG+智慧工厂、无人工厂等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经区政府同意并经专项审计,最高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6000万元支持。具体按《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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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投资技改。鼓励并指导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推动企业增资扩产,加大设备更新力度,其中对企业新购的环保设备可纳入技术改造范围。对企业实施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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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
第五条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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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空经济企业新增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地价)2000万元以上(含)的产业项目、重大工业投资项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本地工业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经认定后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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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 |
第三条 支持工业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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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合作区 |
第八条 企业技术改造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