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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开展2025年度武汉英才计划硚楚人才行业拔尖人才城市建设领域申报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5-04-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快新时代人才活力强区建设,根据《武汉英才计划硚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硚人才〔2024〕2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武汉英才计划硚楚人才行业拔尖人才城市建设领域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及区委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创新价值、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管行业必须管人才、抓产业必须抓人才”理念,推进行业(产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评选名额
2025年度武汉英才计划硚楚人才行业拔尖人才城市建设领域计划评选10名人才。
三、申报条件
聚焦行业领域一线,突出成果和业绩导向,树立“管行业必须管人才、抓产业必须抓人才”理念,重点支持长期在硚工作,具有特殊技术技能专长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水平技能人才等,推进行业(产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申报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硚全职工作3年以上(新引进企业在硚全职工作1年以上),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国奉献精神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得到群众认可。
(三)在城市建设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实践操作水平,在本行业(专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四、产生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硚口发布、先锋硚口等媒体发布申报通知,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深入宣传、组织发动、摸排推荐、辅导申报、政策解读工作。
(二)组织申报。申报形式包括单位举荐和人才自荐。
1.单位举荐。用人单位对照申报资格条件,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举荐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举荐,经组织复核后,可作为建议人选。
2.个人自荐。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自荐,直接向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举荐,经组织复核后,可作为建议人选。
举荐单位应具有较强人才承载能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硚口,无不良诚信记录。遵守人才项目之间不得逆向申报的有关规定,一名人选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入选国家、湖北省、武汉市人才计划或区级同类型项目的人才不列入申报范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非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向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单位应当对用人单位和举荐对象的基本条件、专业条件、能力贡献等进行认真审核,确定进入复核评审阶段人选。
(四)复核评审。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工作专班,围绕创新价值、质量、实效、贡献构建评价指标,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开展复核评审,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差额人选。将差额人选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党组)研究确定等额建议人选名单。
(五)实地考察。实地了解用人单位和人才情况,核实相关佐证资料,形成考察材料。
(六)审议认定。区委人才办汇总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议人选名单,按程序报送审定,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选人才,同步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五、申报时限及方式
(一)申报时限。2025年4月30日。
(二)申报资料要求。申报对象按要求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行申报。相关资料报送至武汉市硚口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企业管理科。地址:中山大道45号附5号武汉市硚口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208室。
六、有关要求
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将撤销其入选资格。

附件:1. 2025年度武汉英才计划硚楚人才行业拔尖人才城市建设领域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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