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委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晋级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深创赛”)半决赛及以上的参赛企业和参赛团队所创办的企业、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大赛获奖企业、经市政府同意举办且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大赛获奖企业或者获奖团队创办的企业予以资助。
二、资助标准
创业资助分为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两类: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大赛相关文件有资助要求,地方资助强度不超过省资助下达文件额度,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50%。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
1.参加2018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或者参加2018年度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大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成立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
3.2017度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
1.参加2017和2018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大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企业,且注册成立时间应在参加深创赛或者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大赛当年截止报名日期之后,企业股东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之一;
3.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
(三)其他要求
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且参赛企业资助项目需提供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近一年内(截至申报截止日)项目组主要成员社保清单;
(六)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七)在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中晋级半决赛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或者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大赛获奖证明材料和省资助下达文件;或者经市政府同意举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大赛获奖证明材料;
(八)参赛团队资助项目需提供诚信承诺书原件(诚信承诺书需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所有核心成员签字)和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作为注册企业股东的证明材料;
(九)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十)可选择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五、申请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9月2日—10月8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