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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配套奖励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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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网络填报时间:4月3日至4月19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20日至4月24日。
二、申报内容
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配套奖励。
三、奖励强度及方式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名1000万元;
(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每名300万元;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每名200万元,二等奖前3名的每名100万元,二等奖非前3名的每名60万元;
(四)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名500万元;
(五)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2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每名100万元;
(六)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每名6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每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除(一)、(四)外,其他款中的每名特指单位。
四、申报条件
申报奖项应为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以国务院发布的当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当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通报为准)。
五、材料清单
1、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配套奖励申请书
2、申请单位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信息和上年度完税情况事项真实无误的承诺书
3、获奖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含完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