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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启动,共262个课题

发布时间:2020-09-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2021年深圳市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原技术攻关项目)启动啦!具体内容如下:共262个课题,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一、申请内容
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领域,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的技术攻关予以资助,以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支持方式:事前分期资助或事后一次性补助。
三、申请条件
申请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7-2019年获得认定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2019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3.2019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且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的申报生物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仅限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研发技术、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子领域)项目的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只能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圳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三)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五)有合作单位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
3.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其中申请单位应当负责研发内容的50%以上;
4.申请单位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
5.项目组5位主要成员中至少3位为申请单位人员。
(六)申请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请和重复申请;
(七)申请(包括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八)技术攻关面上项目按照《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0年申请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要求的通知》规定的原则进行限项申报。
(九)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深圳市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的课题如下:
电子信息领域(114个):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航空通信、软件、智能交通、物联网;
生物科技领域(51个):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大气污染及臭氧污染成因与控制、农业生物育种;
材料能源领域(44):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能源材料、结构和功能材料、低维及纳米材料、氢能与核能、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

智能装备领域(53个):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航空航天和海工装备、高性能和智能化仪器仪表。

受理时间: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26日(截止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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