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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为深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提供智能算力,接受及兑现训力券的服务机构入库。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
(二)《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
(三)《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办发〔2024〕1号);
(四)《深圳市训力券实施方案》(深科创〔2025〕43号)。
三、受理数量和方式
受理数量:数量不限。
支持方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四、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算力服务机构,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相关机构在深圳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智能算力服务资质。
(三)申请单位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服务收费应当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2025年度训力券入库服务机构有效期自认定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到期前如存在违法违规、主动申请退出等情况,则退出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
(四)如果入库申请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五)申请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申请单位未被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不存在被限制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活动、被限制享受科技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及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注:申请单位不能同时获得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和申领训力券。如已入库服务机构需新增服务内容,需按本指南要求重新申请入库。
五、申请材料
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2024年度或2023年度(如客观原因不能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ISP。
(五)具备提供300P FLOPS(FP16)(含)以上智能算力规模的证明材料。
(六)服务平台具备智能算力使用计量日志功能的证明材料。
(七)服务内容、服务资质及收费标准复印件。
(八)承诺书包含科研诚信承诺书、廉洁告知书、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训力审计同意书(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申请单位自主申报,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等,如发现申请入库是通过中介申报的,在形式审查阶段将不予通过。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核实后将不予入库,并将申请单位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时间:
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7日(截至18:00)
只需网络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七、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委托核查——征求意见及社会公示——入库审定——下达入库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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