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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推进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20]11号)和《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区科技创新局部分)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宝科〔2021〕3号)有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1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宝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医疗卫生类基础研究项目;
(二)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基础研究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的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三)伦理审查意见复印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需验原件)
(四)合作协议复印件(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需验原件)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二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时间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1日18:00。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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