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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安区开展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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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接续政策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资助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教育部“双一流”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科研机构或上述单位的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项目带头人为在宝安全职工作的院士,或国家级创新平台,宝安区按照市级资助金额2: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区级资助金额不高于2000万元;
(二)其他类创新平台项目,宝安区按照市级资助金额0.5: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其中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市区两级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高新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2.创新平台为经深圳市高新区专项计划立项资助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或成果产业化基地。
3.创新平台运营正常,相关软、硬件设施齐全。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9日;
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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