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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5年优质企业购置产业用房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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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5年优质企业购置产业用房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优质企业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优质企业;
(二)申报主体在宝安区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合同签订日期、备案日期、发票开具日期、不动产登记日期均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9日期间。
(三)申报主体的购置行为属于一手商品房交易,且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优惠。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5年优质企业购置产业用房支持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4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28日

办理时间:预计办理时长为12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主体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每一项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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