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大鹏新区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佐证材料审核、抽查审计等程序,20家企业符合评价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大鹏新区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uploads/allimg/230818/1-230QQA33VD.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