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专业服务业-办公用房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说明
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在我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中介、资产评估、保险公估、信息咨询、检验检测、会展公司等提供专业服务的企业;
(2)上年度在福田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3.支持额度
可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支持,每年度最高支持30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企业情况介绍(包括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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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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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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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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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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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由国土部门颁发的、申请资助房屋的房产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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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请资助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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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经发展商或业主确认,表明申请资助房屋尺寸和面积的示意图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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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