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现代农业-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说明
对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企业,经事先备案,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项目经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备案同意。
(2)申请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50万元以上。
(3)蔬菜生产基地要求连片100亩以上;水稻生产基地要求连片100亩以上;生猪饲养基地按每万头生猪生产线给予支持;水产养殖基地要求基地面积100亩以上;远洋捕捞要求自有远洋捕捞船15艘以上。
(4)生产基地为农用地的,需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可为土地买卖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当地政府证明文件、对口扶贫办证明等);生产基地为广东省“菜篮子”基地和广东省“菜篮子”培育基地的,需提供广东省农业厅的认定文件;生产基地为远洋捕捞企业自有渔船作业的,需提供国家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
3.支持额度
按生产规模,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可上传事务所提供的电子版)。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许可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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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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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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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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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申请类型,企业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生产基地租用合同,产权证明文件,认定文件,资质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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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产基地所在地区政府证明文件或其他文件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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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备案批复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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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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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