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市场开拓-参展企业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1. 项目说明
对参加区政府批准或组织参加的国内外展会、福田购物节、招商引资等重点经贸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重点经贸活动以区政府文件为准。
(2)申请广交会参展支持的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需达到500万美元以上。
3.支持额度
对参加重点经贸活动的辖区企业,可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费用支持,包括展位、搭建、运输、设备租赁、宣传、人员差旅等费用。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许可证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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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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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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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展位费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 ①组展单位给参展企业开具的发票或收据; ②参展企业付款的银行凭证; ③参展企业的收款银行帐户信息。 |
文件①、文件②,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文件③,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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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展单位出具的企业参展、展位面积的证明文件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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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广交会参展支持的企业需提供海关出具的上年度进出口证明和海关分类管理类别证明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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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