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商协会-重大活动项目支持(前置备案)
支持对象:注册地或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商协会”)、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项目说明:经备案,在本区主办或承办营商推介、品牌活动、技能技术大赛、产业研讨会等重大活动项目的商协会或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
支持额度:经专项审计,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不含员工工资、固定资产购置、用餐等费用)的50%以下,给予商协会最高50万元支持,给予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最高2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报组织的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经备案的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4 |
活动签到表(按附件3“活动签到表”要求填写,含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签名内容)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活动总结报告(包活动介绍及意义、活动特点及优势,对福田经济、社会、营商环境等方面产生效益情况总结及相关数据说明等) |
打印(盖章) |
|
6 |
申请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按附件1“福田区产业扶持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格式规范”要求编制) |
原件(盖章) |
|
7 |
商协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
打印(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