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项目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奖励1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
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创委技术攻关立项的企业,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表彰决定、获奖证书;获得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进账单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扫描件) |
6 |
“技术攻关”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以及获市级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进账单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