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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田区车公庙片区-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发布时间:2020-08-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受理时间:2020-08-27至2020-09-30
编制依据
为了促进车公庙片区更新发展,降低企业成本,加快产业集聚,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35年)》《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措施。
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时尚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社会团体等,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本措施重点支持时装、服饰配品等时尚企业及相关时尚价值链。
(二)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车公庙片区产业空间适用范围为东至泰然一路、南至滨河大道、西至广深高速公路、北至深南大道围合区域的政府物业,以及围合区域内及周边经区政府认定的社会物业。
项目说明
对入驻经区政府认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物业的文化时尚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予以支持。
支持额度
入驻甲级写字楼的,按每月5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租金后给予支持;入驻非甲级写字楼的,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租金后给予支持。支持年限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每家企业或社会组织支持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2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5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
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
3.对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3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受综合贡献限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写字楼业主出具的申报企业行业类别及租赁情况证明文件
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凭证
已付房租清单以及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所租物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享受我区其他的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租金支持)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限制和除外
本措施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
补充说明
(一)申请企业简介需突出以下几方面(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经济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著作权、商标、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二)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