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供应链产业发展项目备案申报指南
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供应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备案说明
(一)备案对象
上年度1月1日后新落户福田区且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措施》中须履行备案手续的“跨境电商平台支持”项目。
(三)备案效力
需备案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可纳入支持范围。备案项目需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支持,未申请项目的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二、具体要求
跨境电商平台支持
1、政策依据:
《措施》第十一条:“经备案,对上年度1月1日后新落户福田区且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成并经专项审计后,根据其贡献,可按信息化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2、备案条件:
原则上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新落户福田的项目。
3、备案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备案申请报告(包括企业概况、经济指标、纳税情况、曾获荣誉和扶持、发展前景、平台介绍、信息化建设情况、实际费用及支出明细等) |
打印(盖章) |
2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或成立以来纳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福田区工信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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