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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5-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圳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4年)》等文件精神,助力将福田区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区,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人工智能企业落户支持
对新落户的人工智能企业,依条件给予三年累计最高2500万元的落户支持。
第二条 产业空间支持
(一)政府产业用房支持。新落户的人工智能企业,依条件可按市场评估价的40%使用政府产业用房,连续支持三年。
(二)社会物业租赁支持。经备案的人工智能企业租赁社会物业,依条件最高按租赁价格的60%给予补贴,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最高800万元。
第三条 算力服务支持
支持本辖区内企业(机构)采购本辖区部署的算力平台上的智算服务投入研发人工智能大模型,按采购智算服务实际支出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第四条 人工智能大模型支持
对于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大模型,给予大模型研发主体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五条 企业高成长支持
(一)新上规支持。对首次达到“四上”企业要求的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
(二)高成长支持。对纳入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统计,达到一定规模且成长性良好的人工智能企业,依条件给予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
第六条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支持
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对上年度在福田区落地应用并推广人工智能重大成果的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第七条 创新联合体支持
鼓励人工智能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建设创新联合体,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联合体,依条件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第八条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对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共性服务需求,建设的算力调度、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大模型评测开放服务、测试验证等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依条件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第九条  人工智能产业活动支持
支持福田区人工智能企业牵头联合国际性组织、国家级行业协会在福田举办人工智能行业展会、大会、大赛、论坛等活动,依条件最高按照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第十条附则    
本措施支持对象为辖区内的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本措施支持资金受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本措施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至2025年6月30日止,由福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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