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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光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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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数量
2020年度光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不超过3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 管理制度;
(三)已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保持年审有效。
(四)申报之日前三年内经营规范(以2020年7月12日为截止日期统计,下同),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死亡1 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 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5 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五)申报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六)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 准)。
三、申报方式
按照本申报指南第四条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编纂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按时提交纸质材料1份、扫描电子材料1 份(可发送至电子邮箱或现场提交U盘拷贝)。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2020年度光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申报表。
(二)申报企业资格和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2019年纳税证明;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知识产权管理架构图、机构及专职人员说明;
5.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设立情况;
6.通过GB/T29490-2013认证并保持年审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企业知识产权情况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涉及到统计数据的材料,需至少统计 前三年情况即2017年、2018年、2019年)。
1.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机构设置情况、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列表(表中人员身份证明文件、职称证明文件、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及实施情况、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 制及应对方案、企业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和奖励机制等。
2.国内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包括截止上一年底有效专 利总量、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近三年专利授权总量、近三 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其他知识产权布局情况等(商标、版权 等)。专利数量较多时,需用清单形式列明,包含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专利编号、申请时间、授权公告时间等信息。
3.海外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包括近三年PCT申请量、 近三年美、日、欧等国家地区的专利授权数量等。专利数量 较多时,需用清单形式列明,包含专利类型、法律状态、专 利编号、申请时间、授权公告时间等信息。
4.近三年企业人员知识产权培训情况,参训人员包括企 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研发人员。
5.知识产权运用情况。包括企业近三年知识产权质押融 资情况、近三年专利实施许可情况等运用知识产权并获得收 益的具体情况。
6.企业近三年有效处理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及维权获得赔偿或避免损失的相关情况。
7.其他相关情况,如企业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工作奖励;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方面的其他亮 点等,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2020年6月12日-7月12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申报时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的(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二)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三)其他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