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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电子商务产业数字科技中心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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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光明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双区驱动”重大战略机遇。为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级,集聚其他高端商业品牌,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及《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深光府规〔2019〕7号)有关规定,现就电子商务产业数字科技中心项目用地制定如下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电子商务产业数字科技中心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嘉鑫辉煌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先进性。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是深圳市500强企业、深圳纳税百佳民营企业。企业成立近20年,凭借专业的运营团队、丰富的产品营销经验,构建了包括零售网点、卖场、团购、电商、终端供应商在内的全渠道营销体系,与山姆会员店、盒马鲜生等零售龙头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
企业已组建专业运营团队,以数字科技赋能新零售电商,创新商业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的真正融合,实现“互联网+品牌”运营,以更低的经营成本、更高的运营效率、更好的客户体验,建立消费品流通行业综合电商平台。本项目拟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五大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平台、智慧物流平台、数据营销以及区块链溯源平台等五大平台),并建立电商平台系统研究院及区块链溯源技术研发中心。嘉鑫辉煌在其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符合重点产业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二)必要性。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49亿。2019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6.8万亿元,其中,企业间(B2B)电子商务约占2/3,目前已步入3.0的资源整合平台阶段。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立足专业细分领域,以大数据为核心为全产业链服务。
根据《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等文件,深圳市十四五期间将着力培育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垂直细分领域电商平台,带动物流、金融、信息等配套体系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家正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数字科技中心项目,既用数字科技打造消费品产业互联网、布局新零售战略,又应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发展消费品的新零售产业。这是光明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有力举措,也是光明区进一步大力引进现代科技服务业,积极培育和催生新零售、平台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的重要抓手。该项目落成有利于光明区引入行业龙头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加快辖区数字经济类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加快建成世界一流科学城具有重要意义。
(三)可行性。
项目以传统消费品的商贸服务转型为核心,拓展电子商务市场,增强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补充光明区在电子商务领域和服务业领域的不足。项目全部建成满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左右,创造就业岗位1500个以上,对光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深圳市嘉鑫辉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鑫辉煌”)自1980年就开始从高端酒类销售业务。自2019年开始,企业逐步转型,其在海南电商平台已初具规模。嘉鑫辉煌2019年在我市实现营收14.51亿元、纳税1.52亿元;2020年实现营收超过10亿元,在我市纳税约1.9亿元,净利润超过2.6亿元(一定程度上为该项目建设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目前,嘉鑫辉煌已开始销售其他新零售消费品,未来业绩将会逐步释放。项目落地光明后,嘉鑫辉煌拟将整合其全国电子商务平台和经销渠道,逐步将海南商务平台业务回迁深圳,预计为我市新增年税收5000万元以上。
嘉鑫辉煌所要建设的电子商务数字科技中心的主要优势包括:
1.开放的运营模式。一是从供应链的角度来讲,嘉鑫辉煌积累了各种高端品牌酒类厂家渠道资源、商家资源及各类B端客户资源不少于1万家,和上游知名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二是公司利用与终端消费者的良好互动,一方面遴选品牌知名、性价比高的精品产品进行销售,另一方面与供应链企业合作,引导其开发契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选择,从而成为链接生产厂商和大众消费市场的关键纽带。
2.溯源及认证技术支持。目前,该项目已组建一支技术团队,依托于核心技术的区块链服务网络,致力打造新型消费品电商零售业态及全新云存服务,最终实现消费品销售商务流程、渠道、营销、运营等B2B业务流程数字化、互联网化、智能化,具有本项目建设的技术基础。基于图像识别与搜索技术,以“可视化”数据库为核心,通过“拍标识、识产品、及时购”的便捷方式,就可实现查询、珍藏以及一键购买高端消费品的完美体验。
3.智能化管理。公司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总部对采购、物流、仓储、销售各业务环节的业务监控,并运用防伪溯源技术手段实现每件产品自入库到进入客户店面的全程可控,在产品高效流转的基础上,保证产品的真实性。
4.项目的行业前景多方利好,市场前景广阔。高端酒类市场规模达千亿级,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随着高端消费品行业的市场需求逐步增加,行业吸引资本的能力也将不断提升,从而带动相关产值规模持续增长。
目前国内B2B高端消费产品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聚集了超过10,000家优质客户资源,尤其在新零售、互联网领域、房地产等有着丰富客户。经过多年积累,嘉鑫辉煌在新零售消费品领域已构建集成采购、信息技术支持、物流配送等多项核心竞争力,各项业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新数字经济消费生态圈的整体竞争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四)项目落地意义。
1.多地争抢企业,落户光明可防止企业“外迁”
据了解,多地通过各项优惠政策争抢该企业落户。其中,海南于2019年向嘉鑫辉煌提出一揽子优惠方案,该企业于2020年在海南投资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因嘉鑫辉煌目前在广州等地均有业务,各地也在密切接触企业高层,动员企业迁册当地。
嘉鑫辉煌希望扎根深圳继续做强做大,但目前其在深圳没有自有物业、发展空间受限,但受制于公司规模持续扩张的需要,嘉鑫辉煌未来可能将逐步转移至其他政策条件更好的地区。
2.企业拟将外地业务回迁,为我市带来经济新增量
项目若能在光明落户,公司拟将整合其在全国经销渠道,逐步将海南等地的商务平台业务回迁深圳,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电商市场。公司在光明落户后,将扎根发展、做强做大,为我市带来经济新增量。预计为我市新增年税收5000万元以上。
按照企业承诺的税收增长20%预估,该项目按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计算,预计2021年起其税收可达5000元/平方米。
3.有利于促进我市高端消费品领域电子商务新发展
本项目在落成后,嘉鑫辉煌将依托目前现有业务基础和供销渠道,重点拓展电子商务领域,通过自主研发软件和信息系统,拓展新型营销模式,革新行业产业链消费业态,进一步丰富客户层次,打造我市电子商务领域的新品牌。
4.有利于企业在我市发展壮大
2020年11月11日,茅台集团总经理一行赴嘉鑫辉煌考察,对嘉鑫辉煌在光明落地表示大力支持。若嘉鑫辉煌能在光明取得自有用地,茅台集团可将更多系列产品授权嘉鑫辉煌公司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推动企业进一步在我市发展壮大。
5.提高光明科学城商业配套服务水平
光明区目前第三产业占比较低,商业配套和服务能力较弱,该项目落户光明区将有利于提升区域商业形象,带动集聚其他高端商业品牌,推动光明科学城整体商业配套服务水平,改善光明区产业结构。
(五)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致力打造以销售为主的B2B电子商务产业数字科技中心,提供高端消费品批发、加盟、团购等商业服务,并配套完善该平台的物流、仓储、金融服务功能。项目B2B平台运营模式为“自营+平台化”;平台技术方案为前端电商化、中台开放接口平台、后端全数字化业务链;平台内容包括硬件、软件、服务(物流配送、防伪查询、售后服务、智慧仓储、无人零售)。项目意向用地主体在深圳无自有用地。本项目规划用地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研发及工业设计中心、产品体验中心、展示空间等。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属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数字经济产业类中的电子商务、新零售领域。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1708网上购物平台。
(二)其他产业准入条件:1.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2.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三)生产技术:提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
(四)产业标准:产品生产符合国家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五)投产时间:项目投产时间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年内。
(六)其他约束条件:
1.投资强度: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万元/平方米。
2.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0.01吨标准煤/万元。
项目内容均为技术研发性工作内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排放来主要自于日常生活中的污水排放。相关指标符合市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本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认定标准。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约0.5万平方米。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设规模:约3万平方米(以具体出让地块为准)。(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项目用地竞得企业不得变相或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变更土地使用权属。用地规模、建筑规模等最终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需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光明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