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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一批科技保险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深光科创〔2020〕66号)。
(二)《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1〕2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支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市内保险机构购买科技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用,按实际支出的保险费用的50%给予补贴:
(一)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2021年累计可申报科技保险费用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企业购买的科技保险种类需经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批准,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投资损失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共15种。
(三)企业已获保单,且全额付清保费后。
(四)同一笔科技保险只能享受一次保费补贴,保险期限为一年以内(含)。
(五)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金融备案通过。
(二)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一批科技保险费用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原件)。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复印件)。
(四)保险方案(复印件)。
(五)保险单(复印件)。
(六)保险发票及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七)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20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信用报告完整版)(复印件)。
(九)承诺协议书(模板见附件2,原件)。
(十)区科技创新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电子版(Word版本、PDF盖章版)发送至kcjkczx@szgm.gov.cn;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提交,需验原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待验。
注:第(九)项承诺协议书一式2份,另交原件。
六、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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